邦妮在商谈室里准备着她的面试资料。之前,无论是在HKEX还是在Lynn,她几乎都没进行过几轮面试。
这次面试,还是林义龙一天半前通知她的。
理由就是她之前的老公公的正式退休引发的升职契机——筹备律所的邦妮暂且无事可做,何不利用这个时间争取一下香江分所的经理人职位。
“......其实现在并不是你来接手香江分部的好时机,但总的来说,我觉得你应该试试。”林义龙解释道,“就算选不上,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下次该怎么样——毕竟你的年龄优势很大。”
除了邦妮,还有两个都是40岁末期的“年轻律师”,以及一个比邦妮稍微年轻一些的资深助理律师。
“我们开始进行介绍吧。”世伯作为主持人向几位相互介绍道,“坐在我右边的这位绅士是杰罗姆-吉尔斯男爵阁下,前上议院议员;坐在我左边的这位先生是我们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总负责人,林义龙先生。”
“每个人需要回答三个问题,我们会根据你们的思路进行打分,分高者将会被任命为这件律师楼的普通合伙人,主要负责管理律师楼的日常运营和大客户维护。”世伯继续讲道,“在这之前,我来介绍一-何,我们保险方面的合伙人;卢卡斯-林,我们ADR方面的高级助理;最后,还有邦妮,我们在内地所的筹备负责人。”
“每个人的面试有3道题,每道题只有两分钟时间准备,五分钟答题。”世伯介绍了面试的题型内容,“每个人最多30分钟,仅此而已。”
经过一下午,面试结束,放着惴惴不安的几个面试人不谈,但就算是最年轻的林义龙,也有些精疲力竭,想让这一天快一点过去。
林义龙给了每一个面试人的分数都不低——纵使是世伯,也对林义龙的评分说不出什么毛病——经过打分评定,最终的胜利者,仍然是邦妮。
“好,今天就麻烦吉尔斯阁下了。”林义龙表达了他的感谢,“以后我们事务所的学识和决策仍然需要阁下的谏言。”
随即,吉尔斯阁下离开,留世伯和林义龙两人再讨论一下。
两人为了避嫌,都没有参与对邦妮的评分,两人的评分分别是林义龙的前老板戴维斯和世伯的一个同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的——到最后世伯也不得不承认即便邦妮做专业的授薪合伙人也许有疑问,可作为管理律所的普通合伙人是最合适的。
“那我还有一个建议。”世伯见木已成舟,“我还是推荐卢卡斯成新的合伙人,给他一个展现的舞台。”
“这是邦妮的问题,现在并不是我的问题。”林义龙摇了摇头,否决了世伯的建议,“假如我现在用合伙人身份直接在邦妮入职前进行认命,明显是对她的不信任——所以,暂且我办不到。”
“我是说,如果邦妮入职的话,毫无疑问她的专长仍然是我上午企业的那一摊。”世伯说了他的理由,“虽然这次卢卡斯没能升职,但我很看好这个年轻人。”
“我会和这个卢卡斯谈一谈的。”林义龙只能应付一样说一句,“就算不在香江,还有其他分部可以让他发挥这种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