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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92(1 / 2)

确实不太安全,这就点头,说:那就一起走。

我这个人,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办事急,当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

掐算了一下时间,按照这个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回到当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通缉令了,我在马车内部朝着外边观望,这小镇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来还是很熟悉,尤其是路过明月酒楼的时候,那老板的长相,当我再次看去,不免感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后,我并无变化,但这老板的却苍老了不少。

穿过了小镇,离开这里之后,我对马夫交代,让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则是带着梅花上了山。

这一次我特意来到当年给我端过一碗水的那一对老夫妇家门前,而那荒凉贫穷的小茅屋,早已无人居住,看样子应该是他们得到了我给的那块黄金,改善了生活条件,远离了这种贫穷的地方。

仔细想想也是,实在是年老体迈,赚不来钱,才会居住在这里,有钱的话谁不愿意住在繁华一点的地方。看病抓药吃饭逛街都方便。

等我带着梅花,挖出我当年埋藏的那把svd狙击枪之时,梅花不禁问我:公子,这是什么东西

我笑着说:千里之外,取敌首级。

梅花有些吃惊,她颇有些不信,问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吗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际导弹。我这把狙击枪达不到千里之远,但在三百步之内,还是可以杀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么概念,梅花当然知道,那是连对方长什么样都看不清的距离。

我熟练的把枪械组装在一起,又把子弹装进弹夹里,上膛,然后在瞄准镜里朝着周围看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一只乌鸦的身上。

枪声过后,那只乌鸦在我的狙击镜里,直接应声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终于知道了这把武器的威力,因为那只乌鸦离我们很远,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

调试好了瞄准镜之后,我就要返程了,狙击枪的子弹不多,也就几十发,但用来杀一个千户,足够用了。

回去的路上,马夫见我背着一个长长的黑色袋子,问我去山上干什么了,我说:有朋友住在山上,过来拿点东西。

谁知,马夫立刻问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声,并未在意,此刻我把狙击枪放在了车厢之内,而自己则坐在马夫的旁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马夫说:哎呀,住在山里的人可不简单啊,我以前遇见过一件事,很邪门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当即问道:啥事

马夫说:我早些年曾经住在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啊,也贫瘠,周围的土地那叫一个怪啊,种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颗粒无收,后来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个,爹娘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采药,卖给镇子上的药铺,换来的铜板也能养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这村子外来了两个陌生人,说是要上山,让我给带路,而且出手就给了一块金子”

我笑道:这俩人可真有钱。

马夫说:可不是嘛,我还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万确啊。我这就给他们俩带路,他俩到了山上之后,就在这里住下了,说是要等人,还要在山里建房子。

我问:他俩在山里等人

马夫说:对啊,那俩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娇俏玲珑,水嫩嫩的,听口音也很怪。

我失声道:他们现在在哪

马夫说:你别急,后来发生的事啊,就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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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章山中雪景

“怎么怪”

马夫说:刚开始他们偶尔会下山,卖点生活用品,后来也不下山了,直接给我钱,让我送,有一天。我正要送东西上山,还没到他们住的地方,就听到一阵打杀声,我藏在草丛里这么一看,乖乖,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马夫瞪大了眼睛,从他的表情来说,他肯定是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笑着说:不会是看到了母驴撒尿吧。

马夫说:哪里啊,我当时看到的情景,说出来都没人信,左邻右舍都说我是在做梦。但我绝对是千真万确看到了。

我说:你看到了什么你倒是说啊。

“我看到有十几个黑衣人。围绕着那两个人打斗,我一直觉得那两个人不是平常人,你想啊,寻常人哪里会住在山中是吧。他们打斗的时候,手里拿的兵器竟然会发光,而且这帮人能够随意腾空,那十几个黑衣人当中,有一个会弹琴的女子,怪怪,她这一拨琴弦啊,小河里的水都能瞬间结冰。”

马夫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失声说道:那座山现在在哪

我打断了马夫的话,不让他往下说一个字了。马夫愣了愣。说:离这里不远,怎么了

“带我去就先在价钱我给你双倍的”说话时。我又从兜里掏出一个三两的碎银子,扔给马夫的时候,说:诺,这是额外赏你的。

有钱好办事,任何时代都是这样。

马夫得了钱,高兴的说:得嘞,那我就带您走一趟。

刚开始马夫说的时候,我以为那一男一女可能是跟铁塔苏桢比较像,但不一定是他们。但马夫后来说到有人刺杀他们的时候,包括那个会弹琴的女子。能让河水变成冰晶的本事,这绝对就是雨化冰了。

现在想想,鬼王和文刀凌云肯定不是一伙的,那么雨化冰最初作为鬼王的手下,后来又投奔到了文刀凌云的手下,很有可能就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原始森林里,鬼王亲自指点着我,让我杀了杀了其中一个,打伤其中两个。所以,雨化冰叛变了。

至于雨化冰喊文刀凌云为父亲,或许是干爹吧。

从古代走过来的人,都喜欢认干爹,认义女。如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女孩喜欢认干爹。当然也有很多有钱的大款喜欢认干女儿。不过交往方式可能跟古代的有很大不同,大家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