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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75(2 / 2)

这一哭,几人便放心了些,这一哭,也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嚎啕不止,几下就把吴错、小白、秦守如身上蹭得全是眼泪鼻涕。

几人也顾不得脏,赶紧将明辉搀扶起来,将绳子系在她的腰上,先把她送出了铁桶。

小白第二个出铁桶。

桶里只剩下吴错和秦守如的时候,吴错低声道:“你做好心理准备。”

秦守如一愣,不明所以。

“明辉可能杀人了”

秦守如皱紧了眉头,他曾在无数个日夜为自己当初间接害了章小秋而追悔莫及。

他太了解那煎熬的滋味,刚刚放下的心又不由揪了起来。

真的杀人了是直接杀人明辉能抗住心理压力吗

待两人也从桶里爬上来,闫儒玉对吴错道:“眼下还有一件棘手的事,又死了四个人,你怎么往上报”

吴错明白他的意思。凶手死了倒还好说,可是连被绑架的受害人都死光了而且,明辉是迫不得已正当执法,还是防卫过度杀人来自舆论的压力来自大领导的压力

这一切都让吴错感到头疼。

但他很快便理清楚了状况,眼下无非两个选择,要么据实上报,要么能瞒则瞒,报告里可以写凶手与四肢健全的受害者掐架死的,至于明辉

不等吴错理出来思路,明辉已经止了哭,并道:“人是我杀的。”

她亮出手腕上的伤道:“他的整个口腔都溃烂了,已经没法吃东西,饿到穷途末路,再加上他连人肉都吃过”

“所以他想喝你的血,”闫儒玉道:“对他来说一个活人实在是再好不过的食物,跳动的心脏会让血液源源不断地从伤口流出来。

你胳膊上的伤”闫儒玉凑近看了一眼,“指甲划的”

“是,他有一个指甲应该是在地上磨过吧,而别尖。”

“所以,事情的经过就是他拿你当食物,要害你,你既是执法,也是正当防卫不,或许法官会说对方重伤且身体虚弱,你防卫过当,那么就是防卫过程中失手杀死他对失手考虑到他的口腔也就是面颊内部大面积溃烂,你只是想阻止他咬到你,没成想他的下巴已经摇摇欲坠,轻轻一碰就撕烂了记住了吗”

闫儒玉一边说,一边踱步,突然他停下脚步,看了一眼铁桶内的楚子涵。

“他怎么会在里面这铁桶不应该是他用来圈养人彘的吗”

“是我把他”

闫儒玉打断明辉,继续道:“他想把你推进铁桶,你慌乱之下拽住他,把他带了下去,你命大,他做了垫背而已,”闫儒玉意味深长地看了明辉一眼,“都记住了吗”

明辉一愣,随即点头,“这样行吗”

“行”秦守如接过话头道:“到时候有需要打点关系的地方,我来想办法。”

明辉低头道:“这可是证据造假万一被发现了,你们跟着受牵连要不就实话实说吧,我真没关系。”

第四九六章人彘24

“上面的审查、谈话,你抗不过去。老吴经历过,他知道,那群孙子破案不行,整治起自己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闫儒玉道,“听哥们儿的,真出事老吴给你扛着,你怕什么是吧,老吴”

情况紧急,大家心事重重,闫儒玉的玩笑效果并不好,只有吴错象征性地咧了咧嘴。

“他们可能快来了。”小白道。

“叫他们来,与其等着他们发现,不如我们大方点,主动请他们参与。”闫儒玉道。

吴错点头,“十个协警来了,让他们分两个人负责送明辉就医,余下的在外围保护现场。”

“时间够吗”闫儒玉问道。

“重做现场痕迹吗差不多好了。”吴错已经着手开始布置桶沿上的脚印痕迹。

他先用灰尘掩盖住已有的痕迹,一时间乌烟瘴气,接着他示意明辉在指定的位置上留下脚印,又取了楚子涵的鞋子仿制脚印,造成楚子涵猛冲向明辉的假象。

仿制最后一枚脚印时,恰好几名协警赶到。

吴错立马将手中的鞋子交给小白,并道:“比对过痕迹了,符合明辉的描述,的确是楚子涵把她推进铁桶的。”

又若无其事地对协警们道:“总共四具尸体,等法医来收吧,你们还是别上来看了,死相太恐怖。”

协警们松了一大口气,有人连连道谢。他们又不想显得自己太闲,纷纷出门转悠,说是去厂区里寻找和保护痕迹。

案子就这样结了,重案一组几人因为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关系一下子更亲近了。

回程的动车上,重案一组接到通知,即将接受组织调查,明辉不免十分紧张。

“怕什么,我还是那句话,天塌了有老吴给你顶着。”

吴错道:“你就按咱们对好的口供说,没问题的。”

“可是我总觉得不踏实,没那么简单,他们一定会问细节这种基础的审讯技巧他们不会不懂万一露馅了”

此时,反倒是秦守如表现出了超常的淡定。

他不知何时找来了一副平光眼睛,像模像样地推了推眼镜道:“所以,你们需要练习,当穷尽对方所有可能出现的提问,并熟记最优答案,这件事就能过关了。”

说着话,秦守如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摸出了几沓a4纸,“这是我能想到的所有问题,答案是我和律师一起按照能说得通的逻辑总结的,你们先看看,有什么不妥的咱们当场改。

其实那天闫哥已经把现场的逻辑说得很清楚,关键有两点,第一,是楚子涵把明辉推进桶里的,明辉在防卫过程中失手把他也带了下去,这在法律上完全可以往正当防卫上靠,加之楚子涵罪大恶极,不大容易博得同情,这一点问题不大。

第二,有一名受害者的死是因为明辉的正当防卫,即便有防卫过当的嫌疑我咨询过律师,律师的解释是这样的:

正当防卫有几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显然,前两条都是符合的,问题就在于第三条。

如果明辉是个普通人,那么第三条也不会有问题,可她是一名正在调查此案的刑警,她对受害人负有一定的保护义务,对她的要求自然就比对普通人高一些。

那么,因为防卫而导致对方死亡,这就说不过去”

闫儒玉插话道:“我不赞成这种认命的说法。

如果明辉是为了破案而潜入犯罪窝点,可以说她还负有保护其他受害者的义务,可她是被凶手劫走的,在凶手劫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一名受害者了。

做为受害者,首要任务是什么当然是保障自己的安全我认为每个人从小都应该受到这样的教育,

她做了保障自己安全的事,这就是对的。

而那些试图给她加上什么狗屁责任的人,有种他们自己去当时的情境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