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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是跟着进去,容易跟对方碰上面,恐怕她也想进去玩几块币,毕竟这也算是童年回忆之一了。

至于后两者,麻辣烫是那种开在店里的,环境卫生都比那种出来摆摊的要好,当然,价格自然稍微贵了那么点。

最后是酒吧;吕承渊三人从进去到现在,差不多已经半个小时了,她亦在酒吧对面的一家蛋糕店里,坐了半个小时,吃了两个蛋糕了,这几乎比她以前二十几年吃过的蛋糕还要多。

眼看这三人,似乎是短时间里没有出来的样子,她亦觉得自己再这样等下去,说不定会不会错过什么

例如,万一那吸血鬼和这三人约好在酒吧里面见面呢

虽然这一路跟踪过来,都没见到吕承渊等人跟那只吸血鬼接触,但这并不代表双方就不能通过手机微信等,各种手段联系见面。

她有心想进去,可看看自己这模样,显然不是很合适,要是让人看到,那她的乖乖女形象岂不是毁于一旦。

当然,这是开玩笑,如果真要进去的话,她当然不会在意什么乖乖女形象,纯粹就是觉得这酒吧里人那么多,空间也很狭小,以未成年人的模样进去,说不定走着走着就碰到了,到时候就尴尬了。

其实对于这样的情况,她早有准备,想了想,觉得现在正是使用这个办法的时候。

做了决定,正好现在雨也小了很多,只有零星的雨滴掉落下来,当即便起身离开了蛋糕店,在附近几经搜寻,终于找到了个偏僻的小巷,宽度大概也就一人半左右。

进去后,她仰起头,两边的墙壁限制了她两侧的视线,只能看到头顶与黑暗几乎融为一体的夜空。

左右张望了一下,确定没人之后,她一跃而起,然后双脚快速在两面墙之间踩踏,片刻之后,便用这种方法上到了楼顶天台上。

这边一条街的楼,都属于那种一楼是店面,二楼往上则是商品房的商品楼。楼顶的天台几乎也是封闭式的,没人上来,周围又有半人多高的水泥围栏,对面的楼房即便有人,也不可能从窗户看到这里的情况。

确定自己安全之后,她开始脱衣服没办法,现在是有准备的变身,不可能为此牺牲掉身上的衣服,如果是战斗的时候,那也没时间来脱衣服再换衣服,自然也就不会顾忌那么多了。

脱掉身上的衣服之后,她小心的折叠好,放进书包里,随后,将早已备好的一套裙子;也就是昨天跟着玉知秋去参加聚会时穿的那套裙子,拿出来,套在自己身上。

虽然不是很愿意穿,但她也来不及去买新衣服,所以现在也就只能暂时穿一下了。

按照她此时的体型,这件裙子明显的大了几个号,唯一庆幸的,就是内衣内裤不用再换了,都是唐晓云给她编织的蜘蛛丝内衣裤,而且这套内衣裤,在无法更换衣服的时候,能够迅速扩展开来,变成上下两件式的衣服,远比之前长大后,把衣服崩坏,只能躲在楼顶等着唐晓云送衣服来的强。

套好衣服,不知为何,宋笺秋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犹豫的神色,但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将右手朝上伸起,张开五指,左手插腰,双脚岔开,做出一个八零后一定十分熟悉的姿势。

“月月月棱镜威力变身”

开了几次头,终于突破羞耻心,将早已在肚子里存烂了的台词喊了出来。

霎那间,佛光笼罩,整个人迅速变高,长大,短短几秒钟时间不到,成年版宋笺秋便站在了原地,还保持着月野兔变身时的姿势。

好羞耻好中二

几秒钟后,宋笺秋回过神来,捂着自己的脸,竟然感觉脸上发热发烫,一定红的跟红苹果一样了。

犹还记得在孤儿院的时候,全院小朋友最喜欢看的就是美少女战士,虽说这是少女漫,但那个时候,谁知道啊还不是一样看得津津有味。

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变身阶段了,小时候可没少摆这样的姿势。

但这种事,也就小时候天真无邪,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觉得帅气,漂亮,自然可以尽情的玩,可等以后长大了,才逐渐直到美少女战士竟然是少女漫而且除了第一部和第二部之外,还有第三部第四部甚至第五部。

而主人公也有了小兔和小小兔,然后战斗也发展到了更深处,甚至不知第几部来着,几个月亮战士竟然是男的,变身之后,就成了女的

当她知道这些事实之后,那简直就是毁童年。

至于现在,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在自己变身的时候模仿一下月野兔,纯粹就是偶然间上网的时候,又看到了重制版的美少女战士,于是就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来。

简单来说,就是突然之间,中二之魂燃烧了

没办法,谁让男人越大越年轻呢

捂着脸羞耻了一般,宋笺秋却还没忘记自己的事情。

迅速收拾好书包,觉得这样提着书包进酒吧感觉很怪异,便环视了一周,发现有个比较干净的地方,还能遮雨,便走了过去,将书包放在了里面,到时候再回来拿。

做好之后,她拍了拍手,迈着脚步,朝着之前上来的地方走去,心里却在想着,刚才的姿势摆的还是不错的,就是台词因为太羞耻,而没念好,与此同时,要是有变身时的背景音乐就更好了不然光喊台词,感觉上还是差那么一丢丢的气氛。

如果有下次的话,再试试

第三百二十八章酒吧

人进了社会,就难免要和人交流,应酬。

所以对于ktv和酒吧之类的这些休闲娱乐场所,其实宋笺秋一点也不陌生,都是以前上班时,跟公司的同事聚会时常去的地方。

但即便如此,她对于这种地方,也一向是敬谢不敏,如果不是和同事来,她根本就不可能一个人来这种地方。

究其原因,除了最大的一个理由,是她不怎么会喝酒之外,另外一个原因,大概就是跟大多数人一样,容易把酒吧和夜店给搞混了;因为很多人口中说的酒吧,其实也包括了夜店。

可实际上,夜店是夜店,酒吧是酒吧,前者属于响着震天的音乐,一群人在舞池里跳贴身舞,要是有点手段,或者人长得帅气点,很容易就能勾搭个女人,出去开个房什么的。

而酒吧则不同,相较于夜店,更平静一些,没有让人跳舞的舞池,空地上都是些卡座,或者三人座、四人座的散桌,而高台,一般则是给单身客人准备的。

这种地方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可以让人和朋友坐着,一起喝酒,看舞娘,或者一些不怎么出名的乐队表演的地方。

总结而言,夜店的印象给人比较混乱,而酒吧则比较有秩序一些。

但不管如何,这种地方终究不是高中生该来的地方。

进了这家名叫星星眼的酒吧,一首感情深厚,十分抒情的歌曲飘入耳中。

演唱者是一名留着长发,很有艺术气息的年轻男子。他怀里抱着一把吉他,声音略带沙哑,歌声感情十分投入,让人忍不住看了一眼。

而在这酒吧里,除了这歌声,多半也就没有其它的一些杂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