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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5(2 / 2)

“真不错”法尔科内先生的声音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相信你。”

“哈哈,当然可以相信我,老乔伊从来不说慌。”

“那我们就成交了”法尔科内先生似乎很满意,他拍了拍手“来人带我的朋友乔伊先生去客房休息一下,我们今天要干一笔大买卖”

乔伊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睛很狡谐的转了一圈,往前凑了凑“我还没吃早饭。”

法尔科内先生笑了

帕克在“罗马帝国”里呆了许多年了,但是他从来都没见过法尔科内先生笑的这么的自信,甚至还有点莫名的兴奋。

“哈哈哈没吃早饭太棒了,真是太棒了我已经七八年没有见过像乔伊先生这么令人敬佩的人物了。”法尔科内先生笑着说,然后张开双臂“这是哥谭市数一数二的酒店,如果你愿意,你可以随意使用这里的一切东西,当然也包括食物。”

“哈哈哈你是个好人”乔伊也笑了

哥谭市“罗马帝国”的首领法尔科内先生,和一个自称老乔伊的邋遢养猪人,就这么结束了一段根本就不明所谓的对话,然后隔着一张桌子放声笑着

帕克在一旁微微长着嘴,一脸的茫然。

很快,老乔伊被领出了餐厅,这里就只剩下帕克和法尔科内先生了。

“问吧”法尔科内先生笑着说道。

旁边的帕克浑身一个激灵,他的确是有很多问题,毕竟这两个人实在是太让人摸不着头脑了,而这种心理,自然是逃不过法尔科内的眼睛。

所以帕克鼓足了勇气“法尔科内先生,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你会信任这个人,我觉得他精神似乎有点问题。”

法尔科内又恢复了那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是啊他可能的确是个疯子,但是疯子往往会给人带来最不可置信的结果。就像是很多年前的那个人,谁都觉得,那个疯子第二天就会被宰了,然后横尸街头,但是他就那么孤身一人,成为了整个哥谭的帝王。”

帕克脱离思维的摇了摇头“你是说那个joker么,他的确很强大,可是谁都知道你才是这个城市里势力最强大的领主。”

法尔科内笑了笑“的确啊,罗马帝国的人最多,势力最强,也最富有,但是你知道那个人为什么到最后也没有拥有这些么因为他不在乎。”

帕克傻傻的站在原地,他还没有理解,怎么可能有人不在乎金钱和权利。

“疯子的确是疯子,但是那只是我们还不理解他们,他们有着自己的世界自己的追求,就好像是这位乔伊先生,我知道他的话很荒唐一把杀猪刀,还有那个流亡之路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我根本就不知道,但是,这不妨碍我信任他。”

“我我不明白”

“你不需要明白。”法尔科内笑着说“事实上我也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这个世界并不只有哥谭这个世界太大了,有joker,有蝙蝠侠,那它当然还会有更多我们不明白的事情,有时候我甚至在想,世界这玩意会不会不只有一个,而是成千上万,这样说的话,即使我再怎么努力的去追求权利,终究也无济于事就像是那个叫子良的人说的,如果这个世界只是一本书,一个故事,那我终究只是一个二流的角色。”

帕克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这个人,多年来的跟随,让他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对方,但是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一直崇拜的“罗马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犯罪帝国的头目,似乎更像一个稀奇古怪的哲学家或者疯子。

“你叫什么”法尔科内的话突然打断了帕克的胡思乱想。

“帕帕克。”

“那好,帕克,今晚罗马帝国的将出动所有的力量,为阿卡姆疯人院带来一场狂欢而你,将是这场狂欢的领导者。”

“什么”帕克喊了出来,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当然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是为什么,我只是一个,一个小混混,一个不入流的角色。”

“哈哈哈”法尔科内笑着“从今晚开始,你就不再是了。”

“但是,但是”

“没有但是。”法尔科内说着“你知道么,当年我父亲就是这样,在我大学毕业的那天晚会上,将罗马帝国的所有权柄交付于我的手上,那时候,我甚至连架都没有打过。他告诉我芸芸众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会扮演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

法尔科内抬起头,正视着帕克“所以,我们追求的不应该是那所谓的光辉主角,而是自己心里的欲望。我能遇见子良是因为你,这场和乔伊的对话也是因为你,如果这是场故事,那我觉得,你就是那个贯穿全篇的人,所以我觉得今晚的狂欢,你是最合适的人选,现在你只要告诉我你内心的欲望

还是不想”

这是来自哥谭市黑帮传奇的一句提问,没有人知道今晚的的“罗马人”在想什么,他和一个疯子说了大篇的疯言疯语,又将如此大的计划行使权交由了一名小混混。

这实在是太冲动了,甚至可以说是疯了。

但是他的语气依旧有种波澜壮阔的威严,他甚至没有问敢不敢只问了想不想

帕克的脑子在嗡鸣他深吸了几口气,但是依旧无法停止自己的颤抖

“想”

第三十二章狂欢一

可能多年以后,法尔科内先生会认识到,自己这辈子做过最值得敬佩的两件事就是

第一那年喝醉后,和布鲁斯韦恩的父亲打了一架。

第二让一个叫帕克的小混混带领着“罗马帝国”攻陷了阿卡姆疯人院。

这两件事都是近乎于疯癫的举动,唯一有点不同的是,和托马斯韦恩先生打架是因为酒精作用,而信任老乔伊和帕克则是仅仅凭借一种直觉。

哥谭城的太阳又坠落了下去,华丽的灯光窃笑着,一窝蜂的冲进了夜幕,试图用那光亮吸引着人们枯萎的眼球,顺便隐藏起阴暗处的丑陋玩意。

在哥谭市里住久了的人,总会养成一种很敏锐的直觉,或者说,直觉不够敏锐的天真家伙,根本无法在这座城市里活的太久。

总之,在这种物竞天择之下,哥谭的市民们似乎拥有了能够嗅到夜风里的危险气息的能力,所以今天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除了“罗马帝国”的人们他们套上了看起来最庄重,或者最凶狠的衣装,拿起了最趁手的家伙,从衣柜里翻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能是死去兄弟的项链,也可能是正在蹲监狱老爸的一块怀表。反正他们将自己打扮的无比的荣耀,就像是大战前的罗马战士一样。

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个以作恶为生的小混混,会有这样的荣耀情感。

普通人当然没有办法理解,因为他们没有生活在哥谭,自然无法理解在“罪孽之都”里,光明和黑暗之间那模糊的界线,无法理解光明带给人最致命的寒冷,和黑暗中的热茶与温暖的被窝。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