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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00(1 / 2)

回忆,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过去的事:“我跟我哥一样也不能打破这个规矩,沈国民更不用说了,他打破这规矩就是死,所以”

“跟我哥说的一样,在这里,谁也杀不了谁。”小佛爷忽然笑了起来:“沈国民不敢杀我,也不能杀我,最多就是揍我一顿丢丢我的面子,然后再给我制造点小痛苦消消气,要是往常他一定会选择当着许多人的面上揍我,但今天他失算了,加上我哥的因素,他彻底失算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对,他失算了。”我忍不住露出了佩服的表情,拍了拍小佛爷的肩:“牛逼,真的,如果这一切都是你自己布置的,那么你就比我想象的牛逼太多了。”

沈国民如果是正常的沈国民,那么必然是很冷静很有脑子的,毕竟坐在这位子上,没点脑子早就被人给弄死了,可他现在却依旧活得好好的,这就是他牛逼的证据。

但在今天,他看见小佛爷怒气冲冲当着许多人打他脸的时候,他会愤怒,但依旧冷静。

冷静之余他只会想到一件事。

师爷在这局棋里充当的是什么角色,他在谋算些什么东西,既然能放任小佛爷过来撒野,那么他肯定有后手,这一招后手到底是什么

就因为如此,他没有选择直截了当的当着许多人打小佛的脸,只是把他请了上去。

“他会这么想,既然我都能想到破局的方法,那么我哥肯定会想到这一点。”小佛爷笑得越来越开心了:“如果没有防止他破这个局的法子,我哥是不会放任我过去撒野的,但是我就是去了,聪明反被聪明误,说白了就是沈国民想多了,他不敢选择这种破局的办法,只能把我叫上去,打算从他眼里的这个傻逼,额,也就是我嘴里套出一些东西。”

“我在他眼里就是个傻逼,估计是认为能从我身上察言观色的看出什么,但他不知道,我就是在拖延时间。”

“如果他选了当众打你脸呢或者是试一试”

“他不敢赌,因为这些年来我跟他斗过不少次,大多都是我在赢,其余的就是平局,我从来没有输过。”

坐在轮椅上的师爷满脸微笑,似乎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对于输赢这两个字,他仿佛毫不在意,或是,没必要在意这种小小的输赢。

“沈国民算是个什么东西比起我们原来遇见的那些个畜生,他太傻逼了。”小佛爷哈哈大笑着把烟头吐到了地上,继续说着:“他以为最大的一局棋,就是用我做棋子来砸场的这局棋,但他错了,真正的后手是在距离这儿十几公里外的港口。”

“我昨天临时得到了一个消息,听说沈国民的一个白面毒品仓库搬到了港口那边。”师爷的笑容很干净,丝毫跟他所说的事儿联系不上:“然后我就花钱雇人去把那儿给炸了,帮我们动手的人已经被大牙他们扔下海了,也就是说,这事可跟咱们没关系了。”

“我们就听这消息乐呵乐呵就行。”师爷哈哈大笑道。

我打了个冷颤,似乎是害怕,心里隐隐有种畏惧。

看着一脸笑容的师爷,第一次感觉夏夜的风有点凉

招惹谁都千万不要招惹一个聪明人,他能玩死你,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你动手的时间应该是你在沈国民面前出现不久后吧”我问。

师爷显得很意外,点点头:“你怎么知道呢”

“你说过,沈国民的关系网很大,如果你明着去扫他的货仓,让他赔一笔大买卖,不光他要找你麻烦,白道的人也得找你麻烦。”我看着师爷说道:“但这事却跟你没关系,就算是有关系,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拿出证据来,我相信你都把尾巴扫干净了,更何况你还来了这里,保自己弟弟回家,理所当然。”

“至于你来这里接我们的目的就两个”我还想继续说下去,但被师爷跟小佛爷打断了。

“没错,第一,我哥想让我们少受点苦,尽量把咱们早点接回去,既然我哥都来了,沈国民必然会觉得这里有后手,所以他就更不敢对我们动手了,只能选择把我们放了。”

“第二,我得把沈国民的注意力都放在我这里,他跟我说话的时候不敢分心,因为他怕进我的圈套。”师爷笑得很自信:“我是我,他是他,他的脑子只能专心对付我一个人,绝不可能分心出去想别的后招。”

“其实还有第三个目的。”师爷的话出乎了我的意料,似乎也出乎了小佛爷的意料。

只见师爷脸上隐隐有着愤怒,但却仍然笑着:“他动了小佛,所以我就得让他以后不敢再随便动小佛。”

“我得在他知道那消息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我必须让他清清楚楚的明白,敢跟我玩儿这些阴的,他就是找死”

看着师爷,我冷不丁的想起了一句话。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千万别说我懒了,我还是很勤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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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睡觉去,走着

第十章野猫

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了这么段时间,我感觉还是跟这儿有点格格不入,或许不是这城市的问题,而是我已经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了。

我好像已经不适合在人多的地方待了。

“喵。”

“你说明儿天气怎么样”

“喵。”

“哦,要下雨是吧。”我抬头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问了身边的野猫一句:“你说我会看见彩虹吗,就是雨嘉说的那种,充满希望颜色的彩虹。”

“喵。”

我点点头,把手里的肉包子递给了这只白色的野猫,见它小心翼翼的吃了起来,我不由得摇了摇头:“你觉得我会给你下毒是吧,看你这小心眼。”

距离小佛他们店铺不远的地方,是一条枫树街,街道不长,两侧种植的全是高大的枫树。

听说一到秋天这里就是整座城市最美的地方。

秋风习习,满地落叶,想想那画面,确实是挺美的。

可能是动物的欣赏水平在跟人类接近一般,附近的不少野猫野狗都爱来这里闲逛,但都不会在这里安家,只是每天的傍晚,跟人出来遛弯似的,安安静静的在这街道上走一个来回。

我身边的这只猫就是野猫群里的其中一只,看上去就好像是被遗弃的家猫一般,一点没有流浪猫该有的样子,而且它好像不怕我,平常除了它就没别的活物敢靠近我。

貌似我是变懒了,跟它相处这一段时间,我都还没给它起个名字,但我觉得“你”这个称呼还是满顺口的。

想当初我跟它第一次认识的时候,那可真是腥风血雨。

那是一个微风习习的傍晚,我拿着烤肉走在路上,一边吃一边往小佛爷他们的店走着,好不快活,压根就没想到后面会发生的危险。

正当我警惕性放到最松的时候,一只白猫特匪气的拦住了我,喵了几声。

我觉得吧,它是在说“给老子把肉放下要不然我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