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华努力忽视耳根的热气,想了想,道,“我太心急。”
没错,就是心急,总想着人家心里一个声音道。
“如何心急”
“想赢。”
赢了可以把他娶回家的话,就好了。那个声音又道。
打住打住不害臊
初华唾弃着,不喜欢自己这个呆呆傻傻的样子,连忙集中精神。
“不错。”元煜露出微笑,道,“你太心急,一味乱打,全然不去看对手的招式和弱点。一旦被占了上风,你就只能见招拆招,攻势全无。”
初华似懂非懂,仔细回忆回忆,似乎也真是这样,又点了点头。
难得见她虚心好学,元煜觉得挺满意。
“你其实是懂得用力的,稍加训练,将力道再发挥充足些,也足够应对一般的打斗。”他继续分析道,“便如那天夜里遇袭,刺客的身手其实并不高明,只是你胡乱出招,反而被他掐住了脖子。”
初华愣了愣,道,“你怎么知道”她记得,那时他是最后来到的。
元煜唇角勾起:“这有何难,打斗总有痕迹,见多了,一看便能知晓。”说罢,他摆出架势,道,“这第一课,便以那日遇袭为范,你是你,我是刺客,再来试一试。”
初华听着他这么说,忽而提起了兴趣。
暮珠在旁边看着他们二人又对峙起来,紧张地说,“初华,小心”
“无事,我们殿下最有分寸了。”旁边一个带笑的声音传来,暮珠看去,却是田彬。
看着他笑嘻嘻的脸,暮珠不以为然,“你怎么知道,朔北王最会欺负人了。”
“我们殿下可从来不会欺负人。”田彬昂着头,“女官莫非觉得,夏公子赢不了殿下”
这话戳中了暮珠,她看看田彬,却不愿承认,“怎么会,我们公子也厉害得很。”
“是么,如此,你我不如开赌。”
“赌”暮珠讶然。
田彬笑嘻嘻:“你我各出五十钱,接下来,殿下赢了,你把五十钱给我,夏公子赢了,我把五十钱给你,如何”
暮珠有些心疼钱,却觉得此事就算赔钱也不能认怂,冷哼一声,道,“赌就赌。”
场边的人窃窃低语,场上的人毫无所觉。
初华天性好强,那日差点丧命于贼人,让她十分恼火。盯着元煜,她沉下心来,闭了闭眼。练武场中的光照并不十分充足,初华回忆着那夜的情形,刺客要杀将军,她回身去救再睁眼,她目光凌厉,盯着元煜,立刻出手。
她那时没有刀,身体最有力的地方是脚。所以,她首先瞄准的是刺客拿刀的手,一脚踢过去,将那刀踢飞。
“扑”一声,初华的脚踢在了元煜的小臂上,纵然有布包护着,他也感到了些疼痛。
接着,她又挥过去一拳,但是,元煜偏头躲了过去,初华想再补,元煜捉住那只手,一个倒身将她压住,手掐在她的喉咙上。
初华喘着气,睁大眼睛。
元煜手上的气力恰到好处,初华既动弹不得,又不似真的被掐住那样难受。上方,他眸色浓黑,注视着她,没有杀气。
“错出在何处,发觉了么”他问。
初华目光定定,方才自己的招式从脑海中掠过,道,“我踢掉了刺客的刀,这招没错。”
“是没错。”元煜颔首,“然后呢”
电光石火之间,初华目光明亮,拿开他的手,兴奋地说,“再来”
元煜微笑,即刻再起身,拍拍布包,摆出架势。
初华盯着他,仿佛一只盯着猎物的野兽。未几,再度冲过去,首先,仍是飞起一脚,解除了对手的兵器,然后她瞄准对方脱力的空当,再回旋补上一腿。脚结结实实地蹬在元煜的胸膛上,初华看着他站立不稳,重重地倒在了软垫上。
“殿下”田彬大吃一惊,连忙奔过去。
初华亦是意外,回过神来,亦是脸色一变。元煜倒在垫子上,侧着身,一动不动。初华抢先跑到他身旁,惊惶地俯,“你,你没事吧”
话音未落,突然,元煜抓住她的手臂,灵活地一个翻身。
初华猝不及防,再度被他牢牢制住,手压着手,腿压着腿,那张脸在上方不过咫尺,目光灼灼,哪里有半点受伤的样子。
初华错愕地瞪大了眼睛。
“第二课。”元煜的神色狡黠,带着深深的笑意,低低道,“就算对手躺在了地上,也别轻易相信。未确信死透之前,别放下刀。”
初华忽然觉得,在五原的日子,天忽然变得格外的蓝,云格外的白,每个人其实都挺可亲,就连将军那个不爱洗澡的臭毛病也开始变得可爱起来了。
接连三日,她在练武场里被元煜整治,打不过他是常事,被按死在地上毫无还击之力更是家常便饭。虽然元煜事务繁忙,每日顶多在练武场里待上个把时辰,便要走开。但就算练得算太常,初华回去之后,也仍然周身疼痛,就骨头像被人一根一根拆过,重新装回去的时候没装好似的。
初华意料,她甘之如饴。并且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去练武场。
其中的原因,初华已经想通了。
她看过人驯兽,一头野兽,别管性子多烈,整治多了就会听话起来,并对驯兽人表示出依恋的模样。
吴六总结过,人兽同源,性本贱。
初华回想着自己与朔北王的过往种种,觉得她大概也是应了这话。不然,按她从前的脾性,有人敢这么折腾她,早就吃了不知道多少颗辣丸了。
朔北王
初华泡在水里,想到他,小脸上就忍不住泛起笑意。
她从小便混迹在男人堆里,不会像别的女子那样,被男人碰一下就想七想八,也不会看到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就在心中期期艾艾。男女之间那层令人悱恻心动的纱,在百戏班那口无遮拦的地界,也早已成了一堆破烂。初华懂事很早,三教九流的地界,男女光着身子抱在一起的场面她也撞过几回。
对于男女之事,她好奇却迟钝,情窦初开什么的,在她身上没有什么迹象。在初华看来,一旦和男子成为了那种关系,就要眉来眼去搂搂抱抱。她不喜欢那种腻歪的样子,每当联想到自己身上,就觉得一身鸡皮。
所以,她拒绝陈绍的时候,并没觉得有什么可惜;而朔北王虽然英俊拔萃大名鼎鼎,还曾经以及其迷人的架势救过她的命,以前初华对他,也不过是心存敬畏而已。
可是现在,事情不太一样了。
初华先前还害怕自己面对朔北王,会控制不住,做出些别扭的事。
但是几天下来,她发现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他们打斗,初华费尽心思,寻找他的一切破绽,袭击他,打倒他。朔北王则全力地招架,时而反攻,时而也会猝不及防被她乘虚而入,露出惊诧的表情。
当然,大多数时候,初华会因为不得要领而气得发作;而朔北王,始终像一只胸有成竹的豹子,面对着这张牙舞爪的小兽,匡正她,引导她,在她束手无策的时候,告诉她应该怎么做。
他们打得多激烈,讨论起来的时候就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