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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2(2 / 2)

“若是能成功拿下吐谷浑故地,李将军必是我大唐开疆辟土的大功臣,将来封侯拜相指日可待”

是啊,若是能开疆辟土,自己岂不是成为大唐名臣载入史册千古留名张瑄的声音慷慨激昂,李光弼的心神激荡也到了一个顶点。

只是李光弼为人沉稳,虽然情绪被张瑄勾画的宏伟蓝图调动起来,但心下还是有些迟疑。

他拱了拱手道,“大都督,末将”

“有话就说,本帅洗耳恭听。”

“大都督,以末将看来,若是吐蕃人言而无信,借和亲之事侵略我边境,我军趁势入侵吐谷浑,占有吐谷浑故地并不难。难处在于,守不住。我军孤单驻防吐蕃境内,长久驻防问题太大。”

李光弼面色肃然,轻轻恭谨道。

张瑄一笑,用手在地图上挑了一下,“吐谷浑故地与我河珧一线相邻,可以说一衣带水,难分彼此。若是李将军占得吐谷浑故地,本帅会奏报朝廷,将河珧两州的防务往前推进三百里,将整个吐谷浑故地纳入我陇朔大都督府管辖。”

“边防线前移,本帅能给李将军划拨的军马起码三万。此时,再将吐谷浑十万人整体迁徙进入故地,全部交由李将军统率。”

“吐蕃兵马总计不足20万人。吐蕃人除了经略西域诸国之外,能调动的抵制我大唐的兵马至多十余万。而河西的哥舒翰和剑南的安思顺起码会牵制吐蕃人数万军马,而卧陇朔一线大军亦能牵制数万人换言之,吐蕃人所能聚集的进攻吐谷浑的兵力顶多不会超过3万人。”

“背靠大唐河珧,粮食补给无虞。以三万兵马加上吐谷浑族众抵御三万吐蕃骑兵,以李将军的才干应该没有问题。”

“当然,也不能排除吐蕃人会铤而走险,聚集全国兵马进攻吐谷浑故地,但如果是那样的话,本帅也当聚集陇朔兵马救援李将军。甚至,会与河西、剑南两路联合,形成三路进攻,灭了吐蕃”

“本官想要问问李将军,可有此雄心壮志,可敢与本帅一起开疆辟土”张瑄朗声一笑,奋力挥了挥手。

李光弼神色湛然,躬身下去,慨然道,“大都督深谋远虑,志向高远,末将敢不为大都督效死”

张瑄哈哈哈大笑起来,“好,很好。”

“李将军,暂时而言,这只是一种战略规划,你在河珧一线,做好准备,什么时候发动,等待本帅的军令本帅希望,李将军能在本帅将令所至的三日内完成对吐谷浑故地的侵袭战”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吐谷浑故地”

李光弼很快就率军赶赴河珧。而陇朔境内的兵马调动,早已在暗中进行。尽管如此,有些敏感的商贾和边民,还是发现了某种端倪,猜测朝廷是不是又要跟吐蕃人交战了。

在这个车马步行的时代,张瑄的连番军事部署要真正到位,起码需要大半个月的时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张瑄也不能在这个时代发明出飞机大炮和电话汽车出来,只能默默等待。

张瑄将大都督府的政务运作全权交给了张巡,而军务则交给了郭子仪,要求郭子仪立即整军备战。

而张瑄本人,则经常微服私访,身边带着花奴儿和萧十三郎两人,至于南霁云和雷万春,张瑄已经将两人安置在军中,希望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融入陇朔军马之中。

毕竟,两人是率军征战的将才,舞台应该在军中,整日里跟随在张瑄身边做护卫,有些浪费了。

一连数日,张瑄都带人在灵州城里城外转悠,了解灵州的风土人情。

灵州城当然不能与长安相比,甚至不能与当日张瑄率军路过的蒲州相比。毕竟地处边陲,远离了大唐朝廷的权力中枢。

但因为是陇朔大都督府治所,又是周边数十州郡的“首府”所在,灵州也颇繁盛。最起码,商贾贸易很兴荣。

灵州城里最多的就是商铺,来自于长安和大唐内陆的商贾云集,此地正是贸易集散地。从大唐发往吐蕃、回纥和西域的商业物资,基本上要在灵州中转。

出了大都督府,张瑄一路前行,脚步轻盈。

花奴儿和萧十三郎赶紧带着几个化妆为普通家奴的军汉追上,虽然张瑄并不认为,在这灵州一地,他的安全会有什么问题,可花奴儿和萧十三郎还是不放心,他每日外出都要贴身保护。

汗,周六单位有活动,喝酒太多,倒醉了多时,伤害身体,老鱼惭愧本来想趁周末多更新的可是

第二卷步步惊心第243章女奴

第243章女奴

第243章女奴

“兄长,前面有一处面馆,我听闻这灵州的面食很出名,咱们也去要几碗面、一盘羊肉,尝尝鲜”张瑄笑吟吟地停下脚步,指着旁边一间生意兴隆食客进出的大酒肆,笑道。

萧十三郎点头微笑,他是无所谓。

而花奴儿则柳眉儿轻轻一皱。她对这种西北的面食和肉食,不太感兴趣。太粗糙不精致,味道更是一般,尤其是那羊肉太腥膻,她根本难以下咽。

张瑄率先进入了面馆,一进面馆,迎面当头的就是一股浓烈的汗臭味和羊骚混合之后的难闻味道,花奴儿眉头更加紧皱起来,掩住了嘴。

若不是张瑄执意要进来,她肯定不会踏进这种地方半步。

面馆里的食客多是各地客商,有唐人也有胡人,以西域人、回纥人和定居灵州的吐谷浑人居多。

张瑄随意找了一处空座,带着几个人过去坐下,然后就招呼伙计过来,随意点了三碗面和一盘羊肉,一壶酒。

不多时,这面和羊肉就都端上。

花奴儿本不想动筷子,可见张瑄和萧十三郎埋首吃得津津有味,心里也有几分意动。就夹了一块羊肉放入嘴中,轻轻咀嚼了两下。刺鼻的腥膻冲入喉管,花奴儿几乎要当场吐出来,掩住嘴面露痛苦之色。

张瑄扫了一眼花奴儿,轻轻一笑,“这羊肉味道其实很不错,很纯正。不过,若是你不习惯这种吃食,就不要吃了。”

萧十三郎也望着花奴儿,笑而不语。

他心里其实觉得有些奇怪,按说,花奴儿之前是出家人,应该不至于这么“金贵”,四海为家的人到哪里都是随遇而安,哪像花奴儿这样“挑三拣四”的。可萧十三郎不知道的是,花奴儿虽然穿着道袍,但其实没过几天出家人的清苦生活。

无论是之前在洛阳,后来在长安,随后又去范阳,走到哪里都是锦衣玉食。在张瑄眼里,这花奴儿就是一种很有小资情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