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1 / 2)

宋侨明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顺着这条拖拽的痕迹追踪而去。

这痕迹只蔓延了大约五十米左右,因为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泥土并没有翻滚过,所以很结实,并没有留下其他的痕迹。但很显然,人是被拖往这个方向的。

宋侨明开始展开了漫长的搜索,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两天,这两天,可以说是他过的最为凄惨的日子。之前跟队伍一起行动,好歹还有宋侨明的战友兄弟们照应着,那会儿就他一个人,吃没得吃,很多野果子他都不认识,也不敢随便吃,丛林里还有猴子,时不时会被猴群围观,一大堆果子往他头上砸。

至于蚊虫、蚂蝗这些东西就更不用说了,仿佛知道人少好欺负似的,有事没事儿就来叮他一下,喷了驱虫剂也没太大的作用。唯一敢吃的就是野菠萝,这东西比较好辨认,不容易跟毒果子搞混,但吃多了就拉肚子,每天一脱裤子,拉出来的就是黄稠稠的稀水儿,别提多恶心了。

终于,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有了发现,不过这个发现,对于宋侨明来说,还不如没有。

当时,他走入了一片湿泽地带,这种地方的特点就是树木少,但每一棵活下来的树,都能长得特别大。其次是泥土湿润,到处都是浅水坑,坑里各种吸血虫繁殖的特别多,还有很多隐藏的沼泽,一不留神,人就会陷进去。

密支那有很多这样的湿沼地带,之前我们遇到这样的地方,都是尽量绕过去,但这次宋侨明没办法饶,因为沿途留下的痕迹都显示,周玄业很可能是被弄到了这片区域里。

尽管宋侨明万分小心,但最后进还是中招了。他眼前明明是一片浅水坑布满苔藓的绿地,谁知道一踩进去,竟然是个沼泽坑。这沼泽坑也不知有多深,所幸他掉下去时眼疾手快,抓住了岸边的一些植被,这才靠着自己的力量艰难的爬了出去。

沼泽的下陷力太强,为了爬出去,他不得已放弃了装备包,背包沉入了沼泽里,而在他往外爬的过程中,沼泽中的一些东西,也被带翻了出来。但那会儿宋侨明正忙着往外爬,因此根本没注意沼泽里具体是什么,等到他完全爬出去,在沼泽边上喘气时才发现,那些被自己移动所带出来的东西,赫然是一具具人的尸体!

原来,这不是什么沼泽坑,居然是一个尸坑!

一些人手人脚或者人头一类的东西,就这么被带了出来,浮在表面上,那些尸体并没有腐烂,如同被这里的环境发酵了一样,一个个圆鼓鼓的,皮肤上沾满青苔,显得绿油油的,由于戴着防毒面具,宋侨明也没感觉到有多臭。

他那会儿,浑身都是黏糊糊的液体,就是从尸坑里带出来的,鬼知道那是些什么玩意儿。

宋侨明连忙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潜水坑清洗,将防毒面具也摘了,这一摘才发现,周围真是臭的可以,差点儿没把他给熏晕了。

一边洗身上那些恶心的粘液,宋侨明一边去打量那个尸坑。

他是军人出身,胆量本就比一般人大,再加上最近在丛林里碰到的恶心古怪之事太多,因此竟然有种习惯了的感觉。在最初的恐怖和恶心感褪去之后,宋侨明开始觉得奇怪。

那坑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尸体?

那些尸体是谁的?

难道是远征军的?

莫非是被同伴掩埋的远征军尸体,因为环境的原因,没有腐烂,反而发酵了?

洗干净后,宋侨明远离了那个尸坑,他主要的目的是寻找周玄业和其它失散的人,这个尸坑虽然古怪,但他并不打算将时间花在这上面。接下来又寻找了一天,湿泽地折磨的他痛苦不堪,周围连野菠萝都不生长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一匕首切开,里面却早已经烂了,全是虫子在爬了爬去,恶心的要命。

不得已,再第三天后,宋侨明放弃了寻找,因为他的食物和体力,已经不允许他在湿泽地待下去了。他开始试图去寻找其他人,最后,遇到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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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尸參

众人听到此处,早已经听懵了。

乌史铃砸了砸嘴,说:“那小孩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真有这么厉害吗?”

宋侨明说:“骗你们干什么,我能活下来,都多亏了周老板。哎,苏兄弟,苏兄弟你怎么了,你别着急……”宋侨明八成见我脸色变了,连忙来安慰我。

说实话,我能不急吗,按照他的说法,周玄业都被那诡异的小孩儿弄走三天了。

三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道:“这三天里,你也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痕迹吗?”周玄业不见了,那谭刃呢?

宋侨明叹了口气,跟着摇头。

william虽然汉语说的挺顺溜,但宋侨明这一通扯下来,让他有些着招架不住,显然弄不明白,满头雾水的说:“你们说什么小孩儿,还灰色的脸,是我听错了吗?”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小眼睛突然道:“你没有听错,那小孩儿,确实是存在的,我相信这位宋老板的话。”

宋侨明打量了小眼睛一眼,道:“听之前的说法,你们是从野人手里跑出来的?你们行啊,被野人逮了还能平安无事的出来?”

这话显然是踩到了小眼睛等人的痛脚,除了卫冕依旧沉默外,其余三人面上都显露出一丝古怪和不自在的神情。显然,对于怎么从野人手里逃出来这件事,这几人都没有想告诉我们这两个外人的意思。

乌史铃显然是听说了真相的,因此她的脸色也变了,狠狠的瞪了其余四人一眼,似乎是在责怪他们。

片刻的尴尬过后,小眼睛咳嗽了一声,将话题给带了过去,说:“宋老板,你带回来的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其实非常重要。”紧接着,他又看向乌史铃,道:“那个小孩儿,就是我们要找的尸參。”

“什么!”乌史铃大叫一声,一脸活见鬼的表情,说:“你可没告诉过我,尸參是个小孩子!”

小眼睛悠哉悠哉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尸參自己会跑的,难不成你们没听过人参娃娃的故事?”

人参娃娃的传说,大部分人都听过。说人参生长在特殊的环境里,年头够了,就可以化成娃娃遍地跑。如果逮住人生娃娃,千万不要被它可爱的外表蒙蔽,直接将娃娃扔进大锅里,压上盖子煮。

你看起来煮的是个小孩儿,但等煮熟了揭开锅盖一看,其实就是根老人参。不过这玩意儿药力大,所以抓到人参娃娃不能全部煮,而是要用绳索绑起来,让它上不见天光,下不着地,这样人参娃娃就跑不了。

只等需要的时候,再去割它的肉,肉一离体就化为參片儿,据说吃人生娃娃的肉,能长命百岁,益寿延年。

这个传说,是中国精怪故事的一种,在民间,诸如狐狸精、黄鼠狼精、人参娃娃一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又有谁会当真呢?

乌史铃闻言噎了一下,辩解道:“可那是尸參啊,又不是人參!”

小眼睛道:“别管是什么參,反正是用来吃,用来救人的。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单凭我们几个在这野人山里找,还不知要找多久。现在宋老板直接给咱们送来消息,难道不是好事吗?”他的神情明显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众人都愣了。

我没想到,原来乌史铃等人所要寻找的尸參,竟然是这么个诡异的玩意儿,真是完全超出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了。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精怪这类东西吗?

那尸參如果真的成了精怪,吃它,和吃人又有什么分别?

啊……呸呸呸,我赶紧将这个想法甩出脑海,觉得自己思考的方向有些偏了。这种时候,可不是想尸參该不该被吃的时候,我立刻问小眼睛:“尸參是植物变的,它、它应该不吃人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