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不好呗,”麦明河冲她一笑,把梳子插进裤兜里。“我接下来要去见谁啊”
“你稍等,”前台姑娘拿起电话。“拢珍姐她洗好了……是,是的。噢好,我现在带她过去。”
明明是一段平平无奇的内容,只是要把人带去见上司罢了……那个“噢”字,好像带着一点不太合群的惊奇。
是不是跟他们刚才的窃窃私语有关系
麦明河舔舔嘴唇,稳住心神,尽量面不改色地跟着前台姑娘,足足拐了四五个弯,才来到一间私人办公室门口。
“府先生”她敲了敲门。
“进来,”一个沉稳的男性嗓音应了一声。
麦明河进去时,恰好看见一个男人站在落地窗前,朝她转过头。
她不知道一个猎人家派的重要人物应该是什么样的,但是如今一见,却觉得好像应该就是他这样。
那男人一身西装光洁笔挺,面容方正肃穆;虽已是中年,依然能看出年轻时,这一定是张颇具魅力的脸——只是到底敌不过时间,下颌线松垂下来,让他看着疲软了一点。只是一点,并不多。
“坐,”府太蓝吩咐道,自己坐在桌子另一边。
麦明河坐在了访客的椅子上。
这间办公室好像不常用,几乎没有私人物品,简直像是一个办公室的装修模版;也对,猎人不该老坐在办公室里。
唯一一个有人使用的证明,是桌上两三碟小食——府太蓝冲它们抬抬下巴,说:“不用客气。”
麦明河吃饱了,可她必须要把一个流浪汉的角色好好演下去。
对方话音一落,她赶紧往嘴里扔一颗葡萄;想了想,她干脆把碟子拿起来,将几块芝士、所有薄饼干,都一起扫入衣兜里,最后一小串葡萄装不下,也抓进手里了。
演挺好,她在心里夸了自己一句。看得出来,府太蓝忍住了才没皱眉毛。
“你什么时候见到那女人的”他开门见山地问道。
“今天早上,”麦明河早已排练过许多个他可能会问的问题了。“我没有手表,不知道几点。”
“在什么地方”
麦明河报上一个离中餐馆挺远的地点。
“我知道你说她把脸遮住了。但你回想一下,她有什么能让你记住的地方”
“诶呀……这个……”麦明河皱起眉头,假装思考了一会儿。“给钱很大方。”
府太蓝盯着她,脸上越发严肃,显然一点也不觉好笑。
“她跟你说的话,你记得都挺清楚的呀。”他慢慢靠在椅背上,手指点着桌面,一下一下地响。
“咳,别提了。”麦明河早有准备,说:“她那些怪话,我也不知道是暗号还是什么,反正我一开始没记住。她让我背会了,重复两遍,才给我钱。”
“她就这么放心,你一定会打电话吗”
这个问题,麦明河也考虑过该怎么答。
“她说,这是个人命关天的事。反正她给我钱了,也让我打电话了,仁至义尽。我要是没打,人死了,这人命也是算在我头上,她于心无愧。”
她说到这儿,在脸上、胸前点了几下,比了一个十字。“我可不愿意背上人命债,上帝都看着呢,这个电话不打,以后进不了天堂。”
府太蓝沉吟着,不说话了,但麦明河还是放不下心。
现在对话一直围绕着“神秘女人”进行,说明他对提供消息的人生了疑,想知道消息来源到底是谁。
老揪着一个不存在的人问,就算她有备而来,也不敢掉以轻心,生怕哪儿露出马脚,手心都有点出汗了。
真叫人着急,都知道乔纳在哪儿了,赶紧去救人呀——要不是怕暴露,麦明河真想好好教训他们几句。
“你先在我们公司坐一会儿吧,”府太蓝沉沉地笑了一下,说:“等让你走,你再走。”
麦明河心里咯噔一下,但努力没有让脸上露出不该有的神色。
“这是为什么”她一手挠了挠头发,问道:“我要走,还不能走了这可是绑架。”
“法律上来说,就是绑架。那又怎么样”
府太蓝丝毫不以为意,说:“我也可以告诉你为什么,你愿意老老实实呆着,那更好。你说的那个地方,附近应该有监控摄像,就是没有,我们也可以找出附近的人。
“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上,和流浪汉说了这么半天话,自然很招人注意。我们只要找出监控录像,或者目击者,证实你说的没问题,你就可以走了,我甚至都可以亲自给你钱,送你出门。”
后面一句话,麦明河根本没听见——她愣愣坐在椅子上,一时间脑海尽是空白。
是啊,好像现在许多地方,都装上什么摄像头了……
她根本没想到这一点。
这不怪麦明河,因为在她大半辈子里,“摄像头”甚至从来不是一个概念。
她忘了第一次听说“摄像头”的时候,她有多大岁数了;她只记得最近一次注意到摄像头的时候,人在医院里,身体早已江河日下。
“没问题吧”府太蓝一双眼睛,仍盯在她身上问道。
除了点头,她能做什么呢
先把眼前这一关过去,哪怕过后再找机会跑呢。
“好,我现在让——”
府太蓝这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听有人匆匆地叩响了门,声音又沉又急;这一次,不等他发话,门就先被人一把推开了,拢珍大步走进房间。
“府先生,有个突发情况,”她一眼也没看麦明河,走到府太蓝身边,小声说:“乔纳他——”
乔纳
麦明河登时一个激灵;在她抬头朝拢珍看去的一瞬间,却忽然意识到了。
拢珍说话时,府太蓝的眼睛却一直钉在她身上。
……仿佛在等着看她的反应一样。
你们看,我最近每天更新都很长,时间也提早了,不像以前一码字就叫苦连天……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群像,更喜欢黑摩尔市与巢穴的世界观,所以每天都写得有滋有味,从电脑前扒都扒不开;不码字的时候,心里也一直惦记着。
这种状态很令人开心,写文(顺利的时候)真是一个很有意思、很着迷的过程。
其实我本来也是因为喜欢,才开始写文的,没想过要靠它吃饭。
当然了,这个心态也有另外不好的一面:当我不处于这种愉悦状态时,更新就保证不了了。给钱都拉不动磨了。
咋说呢,不是一个专业网文写手,图开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