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章 报复性盗窃(2 / 2)

龚顺告诉他,这种案件想要侦破很难。如果是本地人作案,还有那么一丝侦破的可能。如果是外地团伙流窜作案,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入室之后只拿了现金和首饰,并没有动其他东西,这是流窜作案的典型特征。

最主要的是,他们在案发现场做了一顿饭。如果不是饿极了,怎么会在作案同时还给自己做了一顿饭?

要是本地人犯罪,谁敢在市委家属院这么干?

所以,初步来看,这起案件极大的可能是外地犯罪分子流窜作案。

但这个案子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犯罪分子怎么会知道涂副市长的家里没人?怎么会精准的找到涂副市长的家?

要知道,案发现场可是在市委家属院里。虽然整个家属院的安防措施也很拉垮,但那也是整个大白山最好的。

正常的逻辑判断,外地的贼不可能掌握市领导的动态,更加不会冒险去这种地方盗窃。

这就说明,这些外地贼人一定有内部人员帮助。而这个内部人员,也一定非常熟悉涂副市长家里的情况,知道他什么时候住的院。

可是,这个给犯罪分提供消息甚至带路的内部人员是谁呢?

要知道,看到涂副市长当天晕倒的人有很多,知道他住院的人也有不少,并且知道他家具体门牌号的更不在少数。

市委市政府这帮人,只要还有进步的想法,都不可能不知道领导住在哪里。

他们可以进不去领导家的门,但不能连领导家的门开在哪都不清楚。

这不是能力问题,这是态度问题。

经过龚顺的一通分析,无论是办案人员还是涂明义都认可了他的说法。

只是,案子从何查起,还是没有头绪。

警力本来就不够,总不能凡是那天看见涂副市长晕倒的人,都带回局里问个话吧。

如果市局敢这样做,分分钟会被领导骂个狗血淋头。

也不可能将全市都摸排一样,也不现实。

其实,这样一个案子,换做是别的受害者,早就放弃侦破了。现在也只是看在涂副市长的面子上,大家做做表面功夫。

因为谁都清楚,这种案子不可能破获得了。

在这种情况下,龚顺作为涂副市长的私人心腹,其实也没什么好办法。

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在领导面前,你可以做不成事,但不能不做事。

沉默了片刻,他忽然灵机一动说道:“市长,您说,这有没有可能是一场报复性盗窃行为呢?”

报复性盗窃?这是一个新词,但不是没有可能!

涂副市长肯定有仇人,要不然也不会有人满大街贴他的揭发信。

不是仇人谁会这么干!

负责侦破的同志们眼前一亮。

既然找不到真凶,替领导出出气也行。

首先要查的,是涂市长得罪了谁?

说到得罪了谁,几名办案的同志对视了一眼。

魏强啊,那可是给领导戴绿帽子的牛人。

要是有人揭发涂明义,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了。

于是同志们请示涂副市长,希望传唤魏强。

涂副市长不置可否,只说这是公安机关的权力范围,自己又是当事人,不能干扰办案。

市局的人哪能不知道他的意思,立刻让人把魏强带回局里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