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告她的理由活久见(2 / 2)

心中一怔:这不是豆腐坊的那个凶婆娘吗?

听小七说起,这女人跟原主有恩怨,那么,她告女主谋财害命,也说得过去。

只是不知道以什么理由。

难不成是她男人?

可她男人是她自己阉的,跟她可没有关系。

“民妇林氏,见过大人。”林溪见了礼,就将身板挺直了。

县太爷见人都到了,便让师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林溪。

林溪听得瞳孔越放越大,听完直呼活久见!

事情是这样的——

今日午时,豆腐坊老板娘许美花出门,被一只猫绊住了脚,狠狠地摔在地上,导致手臂脱臼,膝盖流血,脸刚好砸在墙角,砸出了淤青。

更因为负了伤,无法经营铺子。

总之,整个人哪哪都不好。

之后,许美花越想越气,便决定来衙门告状。

林溪蒙圈了。

张三更是差点跳脚,“不是,被猫绊住去找猫啊,找我娘干什么?又不是我娘绊的你!”

不光是公堂上的衙役,就连看戏的百姓,也如此认为。

县太爷难就难在这里,“徐美花说,早晨,亲眼看到林氏喂养那只猫,也就是说,那只猫认了林氏为主,所以,徐美花这边,要求林氏赔偿。”

林溪都要气笑了,看向许美花,“那猫跟你说认我做主了?”

“我瞧见了,一直跟着你,而且,你还喂养它了,若非你喂养,它又怎会在那条巷子逗留?”许美花言辞凿凿,叫人有些难以辩驳。

林溪压下心中即将爆发的火山,“据我所知,那就是只流浪猫,常年在那几条巷子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