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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这那你写的?(1 / 2)

“这还用说吗,我和玉茗姑娘聊了好久,要不是我哥当时也在场,我肯定能更进一步。”解缙刚加入时满是骄傲,趾高气昂地说着。

“这跟你哥哥有什么关系?”朱寿笑着问。

解缙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朱寿一眼就明白,多半是家庭教育使然,而且对解缙来说,名声更重要,或者就是压根聊不来。

“那趁现在,你先写两首诗应付一下。”

朱寿催促着。

“……”解缙一副看呆子的眼神瞅着朱寿,心里不禁得意起来,“玉茗姑娘每个小时换一个话题,就是防备这个呢。”

朱寿愣了一下,这样一来,他还怎么装啊。中国古代诗词唐宋时达到鼎盛,明清虽也不少诗词作者,但他记得不多啊。

他现在能想起来的只有于谦那句“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但在这种场合谈论清白,那不是当众让人尴尬吗。

更何况还得按题目来,这就更难了。

算了吧,就当进来听听曲儿。

朱寿还是跟着解缙进了小院子,没想到正好赶上出题,从楼阁垂下一条长绫,上面写着两个秀丽的大字“寻常”。

找个空位坐下,面前已经摆好了文房四宝,朱寿头一回见到这么多文人雅士,有的抓耳挠腮,有的来回踱步,比考科举还紧张。

解缙已经在旁边磨墨,他还是懂分寸的,毕竟是陪皇孙玩,总不能丢了自己的面子。

“你别在我眼前晃,能得到花魁青睐是你的能耐。”朱寿本就是来见识一番的。

这和电视剧里演的可不一样,哪有那么多妖娆美女,可能是时代变了。

解缙就等着这句话,提笔挥洒,写下早已酝酿好的词句。

朱寿抬头望向那两个字,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一首诗,严格来说是一首词。

他读得不多,但刚好就记得这么一首。

他折断毛笔,用硬笔的书写习惯抄录在纸上,写完后还细心地吹了吹。

正巧赶上收卷的侍女经过,一并送上了楼。

等待的时间里大家都在闲聊,朱寿没啥可聊的,面前的点心有些凉了,味道差了很多。

看着旁边的解缙一脸自信,朱寿不想打击他,没办法,他只好抄了首诗。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楼上音乐响起。

“是《浣溪沙》。”解缙露出异样的神情,有些惊讶,他写的那首词可不是这个调。

花魁多久没唱新词了,无人知晓,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酒醉春眠不必惊,赌书笑洒茶香浓,当时只道是寻常。”

楼上飘来悠扬的歌声,这是朱寿头一回感受到词被唱出来的魅力。

当然其实也就那样,不是唱的人问题,而是这曲子,几百年的老调子了。

“哪位是解缙公子?”侍女晚春下楼问道。

众人齐刷刷看向解缙,眼里既有羡慕又有嫉妒,但解缙心里明镜似的,那首词不是他的手笔。

“是我。”解缙起身应答。

“公子的词不错,但比起那首《浣溪沙》逊色不少,若有缘,姑娘定当当面请教。”

晚春话落,引起一片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