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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房家在飞榷军确实坐不稳了。

方若华却并未露出轻松的神色,反而越发凝重,手指轻轻敲击桌面,闭了闭眼,“房复恐怕要破釜沉舟,全力一战了,来吧,开会”

一整夜,大帐内灯火通明。

方若华与房家父女打了八年的交道,可以说比起了解自己,更了解这两个对手,房复此人,实不是个会轻易妥协认输的。

第二日,西夏的攻势果然变得凶猛而残酷,已成决战之势。

守城也变得艰难,无数攻城车架起,西夏重骑兵出动,冲撞城门。

城头上肉搏战后留下的血肉,再也清理不完了。

说来讽刺,浓郁的血腥气以下,却是雪过天晴,阳光看起来温和璀璨,到仿佛是今年冬日最好的时候。

战争越发激烈,江朝拉着女儿的手,眼看无数士卒来去匆匆,到觉得厮杀声比前两日轻一些,上午火雷声阵阵,如今更是如打雷一般,让人连说话都听不太清楚。

江若雨紧紧抱着父亲的胳膊,脸色惨白,神色凄惶,几乎站不住,耳边骤然响起锣鼓声,他们头一天来时见到的中年文士,镇西城的那位大管家钱县令,一边招呼人做饭送上去,一边招呼所有伤兵,还有任何不用参战的人集结后撤。

抬头看到江朝父女,钱县令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血污:“大人,下官这便送您回镇西城,城中百姓也要撤离”

几句话没说完,又有人喊,他顾不上别的,只把江朝父女往一个瘸了一腿的士卒身边推了一把:“走吧,赶紧走,不要担心,咱们也不是头一回和西夏那帮龟孙子硬碰硬,哪回不是有惊无险,长公主和将军都在呢,绝对砸不了锅。”

江朝和江若雨稀里糊涂地就被送到了镇西城,城内县城的衙役,还有一部分士卒正劝说老百姓出城,但是老百姓们却是滞留不去,谁也不肯走。

县衙林师爷急得满头大汗:“情势危急,若金山关一破,镇西城首当其冲,你们别耽误时间了”

“我们不走。”

一长得圆圆滚滚,穿着皮袄的汉子,肩膀上还扛着自己的儿子,“让我老子娘和媳妇儿子先走吧,我一身的力气,真要是西夏那帮瘪犊子敢来,用牙咬我也能啃掉三五个脑袋。”

其他青壮也纷纷嚷嚷着不肯走。

一老汉更是镇定:“怕什么,长公主没走,将军没走,他们在呢,难道还能让西夏兵进城再说,我们走哪去在家里我有三十亩地,还不用交税,日子刚好过些,一旦走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是不被西夏人杀,又哪里活得下去。”

江朝呆呆无语,眼看着不光是老百姓,竟然连那些向来只看重利益的商人,也不肯轻易离开,他们到不闹,还劝准备护送他们的士卒:“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送我们了,咱们根基都在西北呢,生意靠着长公主和将军才做得起来,离了镇西城,谁也活不下去。”

钱县令匆匆赶到,一见这情况勃然大怒:“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都给我走,生意不会坏了,长公主的生意陛下有份子,你们走哪都有生意能做,还有老木叔你,就是你给我添乱,不就三十亩地,先避避风头,等咱们长公主把西夏打趴下,再给你添三十亩都行现在不是让你们逃难,长公主说了,今日决战,有胜无败,令你们去城外暂避,不过以防万一,无需远离。”

这位老县令显然还算有威仪,百姓们总算安静下来,可江朝却不打算走了。

他乃朝廷钦差,三品大员,西夏攻城,两军对阵之际,怎能因为惜命而退

江若雨却是再也坚持不了,百姓都要迁走,说明,说明城破之日就在眼前,她亲眼看到过蛮子的凶残可怕,她绝不要落到那些人手里,不禁失声痛哭:“爹,我怕,我怕,我不要呆了,我要回东京,我要回家”

“闭嘴”

江朝大怒,深吸了口气,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但他江朝身为钦差,把官袍穿好,打理得整整齐齐,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我穿上这身官服,代表的是万岁,食君俸禄,为君分忧,下官别的无能为力,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

天色未明,朝阳初升之际,遥望镇西城,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

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

三天下来,虽然伤亡惨重,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牢牢守住了金山关,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方若华一手持刀,立于城头之上,狐苏在她身前,以一人之力,杀得三丈之内,无人靠近。

十万西夏飞榷军,倾巢而出。

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四万五,援军虽有,但其实难以依靠。有些新兵战力不足,边军还好,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打仗啊,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打得他们痛彻心扉,打得他们害了怕,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

阳光之下,城墙之外,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

江朝心中恐惧再重,也没有转移开视线,这些年在朝中,身为户部侍郎,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为此彻夜读兵书时,也不在少数,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恨武将无能,恨士卒羸弱。

今日,真正站在战场上,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用自己的身躯,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绝对超不过十八岁,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纵身一跃,化作城外一枯骨。

城上正拼杀,一黑衣劲装少年,挥舞长刀,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高声喊道:“公主,那房远山久攻不下,李元昊大怒,今日下了圣旨,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等到了”

这三日血战,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没有白费。

远处,西夏军营擂鼓阵阵。

方若华听而不闻,下了城墙,翻身上马,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

三千军马,鸦雀无声,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就像黑夜里的幽灵。

这是八年来,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名为红刺。

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这些年,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最难打的,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都是你们力挽狂澜,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