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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她,全靠系统也不行。没有坚定的心,只会成为系统的奴隶。

没有坚定的要成为第一女剑仙的心,她早嫁人了,去当王妃或皇妃了,去享受荣华富贵了。哪还会在这顶风冒雪

杜鹃、云燕和江鸥都点头,认真的看着铁索,寻思怎么过去。

山雀笑道:“我先试试。”

她是好心,先试试有什么危险,让杜鹃她们吸取经验。反正她有御剑术,不怕掉下去。

“去吧”叶雪英笑道。

山雀握着剑,跃上铁索,她是想走过去了。

她快步走出十多米,一阵狂风夹着雪吹来。山雀被风一吹,就站不稳了。铁索剧烈摇晃起来。山雀想立定脚跟,可脚下的铁索结了冰,很滑。

山雀晃了几下,摔了下去。杜鹃三人惊叫起来。

山雀探手抓住铁索,腰一晃,翻身抱住了铁索,这才没摔下去。等风停了,她小心的重新站起来,又往前走。没一会,风又来了。这回山雀学乖了,自己先伏身抱住铁索。等风停了,她再翻身上铁索,继续往前走。

如此三回,山雀走过了铁索。然后,她御剑飞了回来,兴奋的喊:“我过去了”

江鸥笑着指着她脚下,说:“你还在这边呢。”

山雀噎了一下,无言以对。

“嗯,就这样,小心风吹”叶雪英对山雀挺有好感,聪明机灵又胆大。

杜鹃上去了,学着山雀的走法,磨蹭了好一会,她到了对面。

江鸥老实胆小,她抓着铁索,手脚并用爬过去了。

云燕有心学山雀,心里没底。想学江鸥,又觉得丢脸。她犹豫了好一会。

叶雪英也不催她,等着看她会怎么办。云燕嘴快贪玩,性子有点浮,不磨一磨不行。

终于,云燕下定决心踏上了铁索,学着山雀往前跑,一阵狂风吹来,她脚底一空,就摔下去了。她惊叫着,慌张的手脚乱舞,却离铁索越来越远。

叶雪英叹了口气,让彩翎把她拎了回来。

云燕坐在地上,定了定神,发现自己回来了,她抱怨道:“彩翎,你怎么不干脆把我送过去”

叶雪英踹了她一脚,说:“是我让她把你救回来的,你不谢她还怪她。听着,要么你自己过去,要么你一个人在这。”

说完,叶雪英带着其他人都飞了过去。

第155章初到天火

云燕一个人站在悬崖上,呆呆看了一会,咬咬牙,顾不得丢脸了,抱着铁索就爬了。她是没胆子再走了。

好一会,云燕爬过来了。

“修练不能取巧,很多时候要老老实实,要靠自己努力。”叶雪英对云燕说。

云燕认真的点了点头。

“好了我们继续前进。”叶雪英带头往前走去。

众人跟在后面,江鸥陪在云燕边上,小声安慰她。

下了大雪山是原始森林,森林里完全没有路。

杜鹃等人只好拔出剑来,一边砍树开路,一边前进。

叶雪英笑道:“正好,你们可以一边练剑一边走路,赶路练剑两不误。”

七个丫环无语了。素贞被禁止上前。

素贞剑术高,她上去几下就能开出大路来,那就不好玩了。彩翎和玉娇被禁止用法术,她们用法术也能轻易开出条大路来。

六人轮番上前开路,这样走,当然快不起来。

叶雪英也不急,反正她现在能活一万年了,时间多的是啊。六个丫环在前开路,她和素贞在后面,指指点点,时而摘朵野花,采个野果。两人漫步边玩边聊天。

素贞懂医术,也会诗词。两人一会辩认林间的药材,讨论几个病症;一会指着林间的花朵,作几首小诗,相互品评,聊得很欢快,宛如郊游。

中午,众人采来果子,烤了野鸟,叶雪英取出美酒,在林间布上楠木桌椅,放上青玉瓷餐具,就是一次美妙的野餐啊。

八个人走了半个月,才慢悠悠走出了森林。

前面是大片的平原,开始有人烟了。

彩翎飞到空中看了看,回来说前面五十里就有城市。

顺着彩翎指的方向,不久,叶雪英就进了城。

这里的语言依旧不通,幸好有人懂景国语言。叶雪英决定按刚到景国时的办法,先住下,学了天火人的语言再说。

找了两个游荡到这安家的景人,他们在这二十年了,两国的语言文字都懂。叶雪英花了十两金子请他们教。一个教自己,一个教丫环。

通过这两个景人作翻译,她们买了个院子住了下来。好在金子是到处通用的。叶雪英又换了些这里金币和银币。

叶雪英这回用了十天时间,学会了天火人的语言。彩翎、素贞和玉娇也用了十天左右。其他四个丫环用了一个月,总算学会些日常对话,可对付日常生活了。

叶雪英学会语言后,决定出门逛街了。

天火气候炎热,人们多穿着短衣,大多数穷人只穿条短裤。有钱人才穿丝质长袍。

大多数人都晒得全身乌黑,只有贵族肤色才白一点。贵族们以白为美,为了白,不惜在脸上抹一层的白粉。

头发大都是齐耳短发,因为热啊。不少人干脆都剃了光头。

杜鹃等人看得啧啧称奇。

天火人的房子也有趣,穷人全是草屋子,屋顶是草,墙是草混着泥。富贵人家是砖砌的屋子,平顶的楼房。

天火人,贫富一目了然。

叶雪英一行人,肤色雪白,全穿着丝绸,当地人全把她们当高级贵族了。路上不时就有人退开几步,站到路边向她们鞠躬行礼。对面遇上的人,还会惶恐的跪下请罪。

叶雪英心说:看来这的贵族很残暴啊,老百姓都怕成这样。

叶雪英打听到书店,进去后一看,里面没什么人,也没什么书。

向老板询问,老板说这的书都要靠人抄写,店里大部分书只有书名,要事先预订,等他找人抄好才有书卖。

叶雪英很无语,只好买了二十本现有的书,又预订了剩下一百本。

书是用羊皮制的,每本都很厚重,字是用羽毛笔写的。天火人是用字母类的语言,叶雪英看着跟看英语似的。

书很贵,一本要几个金币,足够当地市民生活半年的花费。当然,叶雪英完全不在乎。

几百金币花下去,书店老板对她恭敬的不得了,完全当她是贵族小姐了。

十天后,书店老板亲自把书送上门来。一百本书,得用马车运。

叶雪英拿到书,就嫌这城市太小了,买了四匹马,取出大青车,前往附近最大的城市赤日城。

到了赤日城,买了间大宅院,叶雪英住了下来。

叶雪英同样先直奔书店,这家大书店总算有上千本书了,而且有现货。叶雪英把书店有的书几乎全买了,乐得店主合不拢嘴,这是他几年遇不到一次的大买卖。

买了书,叶雪英就躺家里看书,三五天出去逛一次。

她发现天火国仿佛是中世纪的欧洲,真正的大贵族都住在城堡里。贵族在领地就跟皇帝一样,干什么都可以。翻开记载贵族言行的书,到处是打死,吊死,砍头的字眼。他们可以任意处死领地的平民,因为领地上一切的财产和生命都属于他们。

天火不是一个国家,这有三个国家,分别信奉三种神灵。

叶雪英